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信息> 正文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9-09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

专项考试实施方案

 

为落实贯彻《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273号)文件,推进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103号)精神,2020年学院将继续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单招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后勤基建处、资产处、计划财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对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考试录取安全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高职扩招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高职扩招考试实施方案、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副书记

成 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高职扩招工作的监督检查。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常委副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安全保卫处、资产处、后勤基建处、卫生所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高职扩招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研究制定高职扩招考试期间疫情应急预案,与学院所在地疾控、公安等属地化管理部门报告,取得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负责疫情的医疗应急、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等工作。下设校园管控组、环境卫生保障组、入校检测组、物质保障组、医疗应急保障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和舆论宣传工作组、信息报送组。

1.入校检测组

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

组员:安全保卫处人员及物业门卫

⑴考生入校体温检测、考生消毒,异常体温报告及送达隔离考场。

⑵学院校门周边的秩序维持,确保待测考生间距1.5米有序排队等候检测。

2.校园管控组

组长:学生处处长

组员:学生处人员及相关教职工

⑴负责检查考生健康码,指导考生扫行程码

⑵按照疫情期间学生入校要求,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3.环境卫生保障组

组长:后勤基建处处长

组员:后勤基建处人员及物业保洁人员

负责校园卫生管理,对公共场所及考场进行空气、地面消毒,桌椅擦拭消毒及摆放。

4.物资保障组

组长:资产处处长

组员:资产管理处人员

⑴为隔离考场监考教师准备防护服和护目镜

⑵为全体监考教师及口罩不合格考生准备口罩

⑶为环境卫生组配备消毒用品

⑷为每个考场配备体温检测枪

5.医疗应急保障组

组长:卫生所所长

组员:卫生所人员

组织全院参加单招考试监考和服务的教职工进行核酸检测。

⑵对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考生进行应急处置、隔离,转运和报告。

⑶负责相关区域消毒处理。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

组员:安全保卫处全体人员

对学院高职扩招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7.舆论宣传组

组长:党委宣传部部长

组员:党委宣传部人员

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舆论管控等工作

8.信息报送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组员:党政办公室人员

与学院所在地疾控、公安等属地化管理部门报告,取得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

⑵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疫情信息。

 高职扩招领导小组下设高职扩招工作组

 长:主管副院长

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处长

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工作组、考务组、考试保障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招生录取组

  ⑴负责考生报名软件系统开发、管理工作。

⑵负责高职扩招宣传工作。

⑶负责高职扩招专业及计划编制、招生考试方案制定及高职扩招申报工作。

⑷负责组织制定考试大纲、试卷样稿。

⑸组织考生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工作。

⑹负责高职扩招录取及备案工作。

⑺负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工作。

⑻负责高职扩招工作总结和上报工作。

2.命题工作组

按照《关于印发< 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选拔命题教师、确定命题地点。负责命题教师的政治审查,按照科目和专业成立命题组,开展命题及制定评分细则工作;命题组由3-5名命题教师组成,各组设组长1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命题组组长为政治可靠、学术精湛的优秀教师。

命题教师选拔的具体条件为:政治可靠、无直系亲属参加单招考试、没有参与任何机构组织的单招考试辅导工作。命题工作实行命题教师追责制,签订责任书。

学院实行入围封闭命题。入围环境监控设施齐备,无任何外界联系渠道;命题设备专机专用,试卷所用U盘命题现场发放,命题工作结束后上交命题工作组,集中存档。

⑵负责与命题组成员及命题教师签订保密责任书;按照学院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命题和命题过程,对命题安全工作负总责。

⑶组织教师命题、试卷校对、判卷、核分。

⑷考试成绩报送及协助完成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工作。

3.考务组

    ⑴负责考试考场安排及考务各项工作。

⑵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完成进入考场后的体温测量,协助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做好考生考场的疫情防控工作。

⑶加强监考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

4.安全保障组

⑴网络组负责对报名系统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网络问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应急的维修准备和应急的设备准备,充分保证录取数据的安全。

⑵保卫组具体负责考试试卷的运送安全,考试、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协助教务处确保试卷卷库的安全。

⑶后勤组负责考场供电、供水,通讯畅通及其他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电源、电话正常运转。

⑷财务组负责学生考务费的收取。

保障组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的用车安排和护卷等工作人员的用餐及饮用水准备。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三、报名及收费

报名条件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关于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2019】29号执行。

(1) A普通高中毕业生。

(2) B中职生(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

(3) C退伍军人

(4) D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

(5) E企业在岗职工、基层农技人员

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号自行查询。

志愿设置:A类型考生最多可填报五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B类型考生最多可填报五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C、类型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D、E类型考生最多可填报二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㈡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2020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考试时间:

2020年9月26日

㈢报名网址:

http://www.lnyyzyxy.com(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官网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入口)。

㈣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㈤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费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无法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工作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协助打印。

㈥报名考试费用及学费:考生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采取通过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和在缴费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现场缴费两种形式进行。已安排考场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者原则上不予退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年,学生住宿费1000元/年(A、B类)。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四、命题与教务管理

㈠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103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㈡考务组织管理

1.考生按考场座位图入座。考试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9月20日交招生就业处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2.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监考和技能考核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㈢教务管理

实施分类教学,对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生(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与通过高考入学的学生一同培养。对录取的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基层农技人员,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弹性学制”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企业学习和送教上门相结合。

五、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㈠考试科目:普通高中毕业生(A类)、中职生(B类)(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素质课(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退伍军人(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D类)、企业在岗职工、基层农技人员(E类):职业适应性测试

㈡考试时间:


㈢考试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六、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

通过学院高职扩招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成绩复核,具体公布时间以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七、录取办法

在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分类确定录取分数线。

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A、B类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成绩优先录取。C、D、E类考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加试,依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㈢录取结果报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后,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㈣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单。核实投递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投递。

㈤高职专项扩招招生的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新生入学后提出退学申请的,按实际发生在校学习时间收取学费和宿费,剩余部分全部退还。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入学后体检结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㈦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通过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八、申诉及举报方式

申诉及举报电话:024-29825357;

申诉及举报邮箱:lnyy_jw@163.com

九、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宣传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9800928  024-89829368

宣传网址:http://www.lnyyzyxy.com

十、其他说明

㈠填报志愿时以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

㈡相关专业介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高职高专学生同等待遇。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