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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7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完成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于2025317日至321900-1500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学生工作部机关楼105现场报名,并提供文件规定的必备免试材料。